黨員在2022年度組織生活上對黨支部班子及支委成員的批評意見(全文3954字)一、對黨支部班子的意見建議1.政治理論學習有差距。一是理論學習缺乏系統(tǒng)性、超前性安排,存在臨時安排、臨時學的現象,導致學習。
黨員在2022年度組織生活上對黨支部班子及支委成員的批評意見(全文3954字)
一、對黨支部班子的意見建議
1.政治理論學習有差距。一是理論學習缺乏系統(tǒng)性、超前性安排,存在臨時安排、臨時學的現象,導致學習效果不理想。比如在今年黨支部學習計劃中,雖然列出了若干學習內容,但沒有嚴格按照計劃去落實,而是中途遇到臨時調整學習內容,上級有什么文件、召開什么會議、有什么重大要求,就組織黨員學習,缺乏學習針對性。二是深入學習不夠,往往存在傳達文件、念念文章就了事,沒有進行深入細致的輔導、交流、研討,讓黨員進一步掌握精神實質和內涵。比如,黨的二十大召開后,黨支部雖然及時組織學習了黨的二十大工作報告和新黨章,但只是原文傳達學習了i遍,沒有采取輔導學、交流學、研討學等方式讓黨員在學習中深刻領悟黨的二十大精神,黨員干部還存在一知半解、淺嘗輒止的狀態(tài)。三是學用結合不好。黨支部在組織黨員學習后,沒有及時把學習成果轉化為支部工作思路和舉措,存在就學習而學習、“一學了之”的現象。
2.黨建與業(yè)務融合不夠緊。一是“兩張皮”現象仍存在。在開展黨建工作中,與政協業(yè)務銜接起來不夠緊密,還存在“兩張皮”現象。比如,黨支部在開展主題黨日活動過程中,更多組織黨員進行理論學習、上黨課、到警示教育基地開展警示教育等,沒有結合政協業(yè)務認真謀劃活動內容,使主題黨日活動更加有吸引力。二是服務政協高質量發(fā)展有差距。推動政協工作高質量發(fā)展是黨支部工作的核心內容,但黨支部還沒有很好地謀劃,也沒有拿出更多措施,存在就支部工作而抓支部工作現象。比如,年度支部計劃均沒有提出如何發(fā)揮黨員先鋒模范作用,推動政協工作高質量發(fā)展的舉措。
3.黨建工作載體還不豐富。一是黨建工作還局限于規(guī)定動作,完成常規(guī)任務,黨建工作載體比較少。比如黨支部全年開展的工作就是“三會一課”、主題黨日、組織生活會、發(fā)展黨員等常規(guī)工作,沒有結合政協三大職能業(yè)務來謀劃載體,工作比較單一、內容不豐富,黨建工作不夠“活”。二是黨建工作創(chuàng)新力度不夠。工作中缺乏創(chuàng)新思維和創(chuàng)新辦法,還習慣用老辦法老套路推進工作,創(chuàng)新力不足。比如,在黨員學習這項工作上,還是習慣于照本宣科、撰寫心得體會等傳統(tǒng)做法,如何讓黨員的學習積極性提高起來,創(chuàng)新學習方法做得不夠。
4.黨員教育管理存在寬松軟。一是教育管理不夠嚴格。支部在會上強調加強管理多,工作之余加強管理少,存在失之于寬、失之于軟的現象。比如,機關黨員干部實行考勤制度,采取“放任式”簽到,簽到冊放在進門地方,想簽的簽,不想簽的也沒簽,遲到的、早退的可以補簽,形同虛設。二是問責過于寬松。對一些工作失誤較多、甚至有違紀的黨員,強調以教育為主、處理為輔,有時甚至強調"不要過于認真”。比如,在縣委巡察組巡察過程中指出存在的問題,要求要對相關責任人進行問責,黨支部均以批評教育的方式進行,導致巡察組“回頭看”時指出問責不嚴格,存在寬松軟問題。
二、對支部書記的批評意見
1.理論學習不夠。一是對新時代黨建工作特別是對新時代政協黨建工作所需要的新理論新知識,學習不深不透,把握不精準,沒有很好用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的立場和觀點認識和分析問題、推動工作。二是示范帶頭學習不夠。作為一名支部書記,理應在學習上帶頭示范,但你平時經常以業(yè)務忙為由,組織黨員學習比較少,即使組織學習,也存在學而學深、學而不透的現象,常常多用傳達學習文件代替集中學習。
2.責任壓得不實。一是支委作用發(fā)揮不夠好。在發(fā)揮支委成員作用方面沒有統(tǒng)籌協調好,存在責任不清、任務不明的現象。比如,黨支部班子成員雖然有了分工,但我注意觀察,平時支委的工作更多壓在極個別同志身上,其他支委成員的作用沒有發(fā)揮出來。二是-匚作推進不平衡。支委工作應該是多方面的,有組織、有宣傳、有統(tǒng)戰(zhàn)、有群團、有教育管理等方面,但存在常規(guī)黨建工作抓得緊,其他工作抓得不夠的現象。比如,在推進黨建帶工建帶婦建上,一年到頭沒開展幾次工作;黨建宣傳工作一年也沒有見到很好地開展。
3.開拓精神不足。一是創(chuàng)新意識還不夠強。工作中有求穩(wěn)怕亂,不求過得硬、只求過得去的思想,開拓進步精神有所下滑。二是創(chuàng)新方法還不多。抓工作還局限于按上級要求抓,結合政協新時代新特點創(chuàng)新性的工作比較少。比如今年縣直屬機關工委在評選基層黨建創(chuàng)新案例時,縣政協黨支部沒有創(chuàng)新案例上報。
三、對支部副書記的批評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