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察整改進展情況的通報
根據市委統(tǒng)一部署,2023年7月3日至8月1日,市委第四巡察組對我會開展了常規(guī)巡察,2023年8月25日,市委巡察組向我委反饋了巡察意見。根據巡察工作要求,現將整改進展情況予。
巡察整改進展情況的通報
根據市委統(tǒng)一部署,2023年7月3日至8月1日,市委第四巡察組對我會開展了常規(guī)巡察,2023年8月25日,市委巡察組向我委反饋了巡察意見。根據巡察工作要求,現將整改進展情況予以公布。
一、市委政法委及主要負責人組織落實整改情況
(一)提高政治站位,抓好統(tǒng)籌部署。我委高度重視,把巡察整改作為一項重大的政治任務抓緊抓好,成立了巡察反饋意見整改工作領導小組,主要領導任組長帶頭開展整改落實工作,及時召開專題會議進行研究部署,制定了《中共彌勒市委政法委員會關于市委第四巡察組巡察情況反饋意見的整改方案》,切實把整改任務落實到責任領導、責任部門、責任人明確整改措施和整改時限,堅持整體聯(lián)動,合力攻堅,對單銷號立行立改,確保整改措施落到實處。
(二)聚焦整改問題,抓好整改落實。我會認真對照整改方案,多次召開會議專題安排和推進整改落實工作,切實做到逐條對照檢查,逐條研究整改,并根據整改進度,深刻反思巡察組反饋的問題,剖析根源,找準癥結,堅持舉一反三、以點帶面、標本兼治,把建立和完善規(guī)章制度作為構建長效機制的關鍵環(huán)節(jié),把整改工作盡快見效與建立長效機制有機結合,建立整改落實常態(tài)化、長效化機制,形成用制度管權管事管人的長效機制,從源頭上鞏固巡察成果,推動整改工作制度化、長效化、常態(tài)化。
二、整改落實情況
市委第四巡察組巡察反饋問題17個,目前已完成整改。整改期間,無涉及的清退違規(guī)資金,巡察整改追責問責0人,巡察組移交問題線索0件、移交信訪件0件。
(一)關于巡察反饋“貫徹落實黨的理論路線方針政策和黨中央、省州市委決策部署有差距”問題整改情況
1.對巡察反饋“履行職責使命有差距”問題整改情況。一是開展常態(tài)化執(zhí)法司法規(guī)范化專項檢查。印發(fā)《關于在全市政法機關開展執(zhí)法司法規(guī)范化專項檢查活動的實施方案》,成立彌勒市政法機關開展執(zhí)法司法規(guī)范化專項檢查活動領導小組,統(tǒng)籌協(xié)調、督促落實全市專項檢查活動的開展。市級政法各單位結合工作實際,有針對性地制定檢查活動實施方案,對檢查活動進行深入動員部署,并先行開展自檢自查。2023年11月23日至24日,從市級政法各單位抽調業(yè)務骨干組成檢查小組,采取聽取匯報、明查暗訪、旁聽案件審理、查閱有關案件資料等方式,對政法各單位工作安排部署情況、自查自糾情況進行全面檢查,對執(zhí)法司法敏感環(huán)節(jié)進行重點抽查,并在檢查中開展了案件評查工作,隨機抽取各類案件共計20件,在檢查中問題主要表現在法律文書瑕疵多(錯別字多)、筆錄制作、卷宗管理不規(guī)范、部分法律文書未簽章等。檢查組5個成員按照“1+n”工作方法進行案件評查,確保檢查組每個成員精準、獨立、全面閱卷,遇到把握不準的,檢查組會聚攏循環(huán)閱卷,在確保案件評查客觀公正的基礎上形成統(tǒng)一結論。案件評查工作結束后,督查檢查組及時匯總,將在督查檢查工作中發(fā)現的“問題”梳理成《執(zhí)法司法規(guī)范化專項檢查暨案件評查督查檢查階段問題清單》,進一步規(guī)范了執(zhí)法司法工作,提升案件辦理質效。對在案件評查工作中發(fā)現的問題及時反饋給相關單位,做好整改工作。二是認真對標對表完善打防管控協(xié)同機制、接邊地區(qū)矛盾糾紛多元化解協(xié)同機制、政法隊伍建設協(xié)同機制等六項機制,持續(xù)推進彌瀘一體化發(fā)展。10月16日市委政法委常務副書記湯育北及馬金順副書記深入彌陽街道、東山鎮(zhèn),指導常態(tài)化開展掃黑除惡斗爭和特殊群體服務管理以及基層社會治理工作。8月21日對瀘西縣委政法委發(fā)出《關于跟進做好出院嚴重精神障礙患者摸排管控和服務管理工作的函》,對兩名瀘西籍的出院精神障礙患者進行推送,進一步加強跟進服務管理和摸排管控工作。
2.對巡查反饋“防范和化解重大風險存在短板”問題整改情況。一是加強命案防控。2023年8月8日召開彌勒市命案防控工作暨約談會議,2023年8月16日中共彌勒市委平安彌勒建設領導小組辦公室已對今年以來發(fā)生過命案的彌陽街道、虹溪鎮(zhèn)、西三鎮(zhèn)、東山鎮(zhèn)發(fā)出掛牌整治預警。對2023年以來公檢法司受理的警情和調處的矛盾糾紛、民政部門登記的離婚案件進行梳理研判,向相關職能部門、鄉(xiāng)鎮(zhèn)發(fā)出《命案防控提醒函》45份631起。按照《彌勒市命案防控三年攻堅行動方案(2022—2024年)》要求,持續(xù)抓好命案防控工作。今年以來發(fā)生命案2起,致死2人,每十萬人口發(fā)案率0.36,未發(fā)生過一案致死3人以上惡性命案。二是強力防范電信網絡詐騙工作。印發(fā)安裝注冊“國家反詐APP”的通知,持續(xù)推進“國家反詐APP”安裝,有限遏制電信網絡詐騙高發(fā)勢頭?,F已安裝15.24萬人,安裝率為28.33%。印發(fā)《彌勒市電信網絡詐騙案件發(fā)案情況通報》9期,對全市電信網絡詐騙案件發(fā)案情況(案件類型、被騙人員情況、被騙人員分布、萬名人口數發(fā)案排名、倒查及扣分情況等)進行全市通報,對發(fā)生損失5萬元以上的56家單位進行倒查。2023以來,全市共打掉12個涉詐團伙,抓獲犯罪嫌疑人555人,破獲電詐案件119起,抓獲涉詐在逃人員62人。年內受案電信網絡詐騙案件同比少59起,同比下降8.7%,經濟損失同比減少1349.08萬元,同比下降31.32%。三是加強整治預防未成年人違法犯罪工作。印發(fā)《關于常態(tài)化推進特殊群體服務管理工作的實施方案》,制定實施《彌勒市進一步加強預防未成年人違法犯罪工作方案》,年內組織召開全市預防未成年人違法犯罪工作會議6次,聯(lián)絡員會議2次,組織開展覆蓋15個鄉(xiāng)鎮(zhèn)(街道)和重點行業(yè)部門的預未工作專題調研。啟動實施預防未成年人違法犯罪三年攻堅行動,落實“定期調度、定期通報、約談、掛牌督導、警示教育和考核評價”6項工作機制,向鄉(xiāng)鎮(zhèn)和30余家成員單位交辦四個方面45項工作任務,建立“干部入戶、教師家訪、家長學?!钡?0項制度,用好市第八中學、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等資源,牽頭開展重點行業(yè)和未成年人防文身專項整治工作,關閉2家KTV,對7家KTV、10家賓館、4家文身店分別作出警告或罰款處罰。今年1-10月共有10名干警到不同的學校開展法治宣講,并進行校園周邊環(huán)境安全檢查共計19場次。對師生、家長進行普法,提高防范風險的意識和能力。從家庭、學校、社會三方強化日常教育引導,全力做好控輟保學和跟蹤勸學,預防未成年人違法犯罪成效明顯,萬人比反向指標從2022年全省第8位下降至目前的72位。同時堅持雙向保護,從嚴懲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20人,對情節(jié)輕微、悔罪表現較好的涉罪未成年人依法不起訴24人。據最新通報,2023年1-10月,彌勒市未成年被害人“萬人比”全省排名第17位,全州排名第4位。
3、對巡查反饋“彌勒市法學會工作有差距”問題整改情況。一是待省州法學會相關制度機制下發(fā)后,結合彌勒實際及時制定相關制度,建立健全彌勒法學會制度機制。二是在工作實踐中勇于創(chuàng)新,善于總結,將好的做法以制度的形式固化下來,不斷推進法學會工作的科學化、規(guī)范化、長效化。三是組織開展青年普法志愿者法治文化基層行活動。聯(lián)合市司法局、團市委印發(fā)《彌勒市2023年青年普法志愿者法治文化基層行活動實施方案》(彌法會〔2023〕1號),緊密結合彌勒市委市政府《彌勒市2023年普法強基補短板專項行動方案》任務清單要求,深入開展法治宣傳教育,增強全民法治觀念,建設社會主義法治文化。四是組織會員撰寫論文、市法學會領導開展調研工作。五是組織開展黨史學習教育和落實意識形態(tài)工作責任制。六是參與法治創(chuàng)建活動。實施“法律明白人”培育工程,強化基層法治人才隊伍培育,筑牢基層法治建設隊伍根基。七是開展法理解讀、以案說法等參與普法強基補短板專項行動。以現場旁聽庭審活動5次,共900余人次參加旁聽庭審活動。組織開展巡回庭審活動,案件巡回審理活動30場次,受教育群眾1500余人。以法律培訓(講座)為契機開展“以案釋法”活動。開展法律輪訓12場次,講授婚姻家庭、電信詐騙、道路交通安全等內容的“以案釋法”課程24節(jié),基層普法骨干隊伍2500余人參加了培訓;全市中小學校邀請法制副校長入校開展“以案釋法”法治講座275場次。運用新媒體平臺開展“以案釋法”。在彌勒市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內載出12個青少年違法犯罪案例,在西二中學制作“以案釋法”宣傳欄,刊載8個青少年違法犯罪案例,以《普法強基進萬家》案例為藍本,制作15塊移動宣傳展板,在溫泉小學等學校開展常態(tài)化宣傳。八是緊跟州級法學會換屆步伐,州法學會于2023年5月25日至26日完成州法學會第二屆法學會換屆工作,市法學會于2023年6月19日召開彌勒市法學會第二次會員代表大會,選舉產生彌勒市法學會第二屆理事會,完成彌勒市法學會第二屆換屆工作。九是按照法學會章程,根據州法學會的指示,及時做好下一屆的換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