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住建局副書記書記2024年民主生活會個人對照檢查發(fā)言材料2
按照《關于開好2024年度縣以上黨和國家機關黨員領導干部民主生活會的通知》有關要求,會前,我深入學習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和習。
市住建局副書記書記2024年民主生活會個人對照檢查發(fā)言材料2
按照《關于開好2024年度縣以上黨和國家機關黨員領導干部民主生活會的通知》有關要求,會前,我深入學習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和習近平總書記最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認真開展理論研討,深入剖析典型案例,結合征求到的意見建議,全面梳理檢視自身存在的問題,深入分析原因,進一步明確了整改方向?,F將對照檢查情況報告如下。
一、存在的主要問題
(一)帶頭嚴守政治紀律和政治規(guī)矩,維護黨的團結統(tǒng)一方面。一是政治理論學習深度不夠。雖然積極參加各類政治理論學習活動,深入學習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但在學深悟透、融會貫通上還有差距。例如,在學習住建領域相關政策文件時,往往只是簡單了解文件內容,對其中蘊含的政治意義和戰(zhàn)略考量缺乏深入思考,未能充分將理論學習與住建工作實際緊密結合,導致在運用理論指導實踐時存在脫節(jié)現象。二是對政治紀律和政治規(guī)矩的宣傳教育力度不足。作為住建局副書記,在組織黨員干部學習政治紀律和政治規(guī)矩方面,形式較為單一,主要以集中學習文件、傳達會議精神為主,缺乏創(chuàng)新性和吸引力,導致部分黨員干部對政治紀律和政治規(guī)矩的重要性認識不夠深刻,在日常工作中未能時刻保持高度的政治敏銳性。三是在維護班子團結統(tǒng)一方面存在溝通協調不足。在工作中,有時過于關注自身分管工作,與其他班子成員之間的溝通交流不夠主動和頻繁,對一些涉及多部門協作的工作,未能及時有效地協調各方意見,導致工作推進過程中出現一些不必要的誤解和矛盾,影響了班子的團結和工作效率。
(二)帶頭增強黨性、嚴守紀律、砥礪作風方面。一是黨性修養(yǎng)鍛煉不夠經常。雖然能夠時刻牢記自己的黨員身份,但在日常工作和生活中,主動進行黨性修養(yǎng)鍛煉的意識還不夠強,缺乏對黨性原則的深入思考和實踐檢驗。例如,在面對一些復雜棘手的工作問題時,有時會出現畏難情緒,缺乏攻堅克難的勇氣和決心,這反映出自己的黨性修養(yǎng)還需要進一步加強。二是紀律執(zhí)行不夠嚴格。在工作中,雖然能夠自覺遵守黨的各項紀律規(guī)定,但在一些細節(jié)方面還存在不足。比如,在參加會議時,偶爾會出現遲到的情況;在處理一些工作事務時,有時會因為工作繁忙而簡化工作程序,存在一定的風險隱患。這些看似小事的問題,實則反映出自己在紀律執(zhí)行上還不夠嚴謹。三是工作作風不夠扎實。在工作中,有時存在重形式、輕實效的現象。例如,在開展一些調研活動時,往往只是走馬觀花地了解情況,未能深入基層、深入群眾,真正傾聽他們的心聲和訴求,導致調研成果對實際工作的指導作用有限。此外,在工作落實過程中,缺乏一抓到底的韌勁,對一些工作任務的跟蹤督促不夠及時,影響了工作的落實效果。
(三)帶頭在遵規(guī)守紀、清正廉潔前提下勇于擔責、敢于創(chuàng)新方面。一是擔當意識有待進一步增強。在面對一些重大工作任務和復雜問題時,有時存在求穩(wěn)怕亂的思想,擔心自己的決策出現失誤,導致工作進展受到影響。例如,在推進老舊小區(qū)改造項目過程中,由于涉及多方利益協調和復雜的歷史遺留問題,在一些關鍵決策環(huán)節(jié)上,自己表現得不夠果斷,存在一定的觀望態(tài)度,影響了項目的推進速度。二是創(chuàng)新能力不足。隨著住建領域改革的不斷深入,對工作創(chuàng)新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但在實際工作中,自己習慣于沿用傳統(tǒng)的思維方式和工作方法,對新政策、新技術、新方法的學習和應用不夠積極主動,缺乏創(chuàng)新意識和創(chuàng)新能力。比如,在推動智慧城市建設過程中,雖然意識到了其重要性,但在具體工作中,未能充分發(fā)揮主觀能動性,積極探索適合本地實際的建設模式和路徑。三是廉潔自律教育不夠深入。雖然能夠自覺遵守廉潔自律的各項規(guī)定,但在對分管部門和下屬的廉潔自律教育方面,還存在一定的薄弱環(huán)節(jié)。教育方式方法較為單一,主要以傳達文件精神、觀看警示教育片為主,缺乏針對性和實效性,導致部分干部對廉潔自律的重要性認識不足,存在一定的廉潔風險。
(四)帶頭履行全面從嚴治黨政治責任方面。一是主體責任落實不夠到位。作為住建局副書記,雖然能夠認識到全面從嚴治黨的重要性,但在實際工作中,對主體責任的落實還存在一定的差距。在安排工作時,有時過于注重業(yè)務工作,對黨建工作的重視程度不夠,未能將黨建工作與業(yè)務工作同部署、同落實、同檢查、同考核。二是對黨員干部的日常監(jiān)督管理不夠嚴格。在對黨員干部的日常監(jiān)督管理方面,存在失之于寬、失之于軟的問題。對一些干部在工作中出現的苗頭性、傾向性問題,未能及時發(fā)現并加以糾正,缺乏有效的監(jiān)督和約束機制。例如,對個別干部工作紀律松散、工作態(tài)度不認真等問題,只是進行了口頭批評,沒有采取更加嚴肅的處理措施,導致問題屢禁不止。三是黨內政治生活不夠嚴肅。雖然能夠按時參加黨內政治生活,但在組織生活會和民主生活會上,有時存在批評與自我批評不夠深刻、不夠到位的情況。對自己的問題剖析不夠深入,對其他同志的批評也存在避重就輕的現象,未能真正達到紅臉出汗、排毒治病的效果,影響了黨內政治生活的質量。
(五)關于落實巡視巡察整改工作方面。一是整改落實的主動性不夠。在巡視巡察整改工作中,雖然能夠按照要求制定整改方案并積極推進整改工作,但在整改過程中,主動性和自覺性還不夠強。有時存在等待上級指示和督促的情況,對一些整改難度較大的問題,缺乏主動探索解決辦法的精神,導致整改工作進展緩慢。二是整改措施的針對性和實效性有待提高。在制定整改措施時,雖然能夠針對巡視巡察反饋的問題進行分析研究,但部分整改措施的針對性和實效性還不夠強。有些措施只是表面上的應付,沒有真正從根本上解決問題,導致一些問題在整改后出現反彈現象。三是整改工作的長效機制建設不完善。在巡視巡察整改工作中,注重了對具體問題的整改,但對整改工作的長效機制建設重視不夠。沒有及時總結整改工作中的經驗教訓,未能將一些好的整改措施和方法固化為制度,形成長效機制,導致類似問題在今后的工作中仍有可能再次出現。
(六)履行意識形態(tài)工作責任制方面。一是對意識形態(tài)工作的重視程度不夠。雖然能夠認識到意識形態(tài)工作的重要性,但在實際工作中,對意識形態(tài)工作的重視程度還不夠高,存在重業(yè)務輕意識形態(tài)的現象。沒有將意識形態(tài)工作納入重要議事日程,缺乏對意識形態(tài)工作的深入研究和具體部署,導致在意識形態(tài)領域出現一些問題時,不能及時有效地加以應對。二是意識形態(tài)工作隊伍建設薄弱。在住建局,從事意識形態(tài)工作的人員大多為兼職,缺乏專業(yè)的知識和技能培訓,業(yè)務能力和綜合素質有待提高。同時,由于工作任務繁重,對意識形態(tài)工作的投入精力有限,導致意識形態(tài)工作隊伍的整體戰(zhàn)斗力不強。三是對住建領域意識形態(tài)風險的研判和防范能力不足。隨著住建領域的快速發(fā)展,一些新情況、新問題不斷涌現,意識形態(tài)領域的風險也日益增多。但在實際工作中,對住建領域意識形態(tài)風險的研判和防范能力還比較薄弱,缺乏有效的風險預警機制和應對措施。例如,在房地產市場調控、房屋征收拆遷等工作中,由于涉及群眾切身利益,容易引發(fā)一些負面輿情,但在這方面的應對能力還不夠強。
(七)履行保密工作責任制方面。一是保密意識不夠強。雖然能夠認識到保密工作的重要性,但在日常工作中,保密意識還不夠強,存在一定的麻痹思想。例如,在使用互聯網傳輸工作文件時,有時沒有嚴格按照保密規(guī)定進行操作,存在文件泄密的風險。二是保密制度執(zhí)行不夠嚴格。在住建局,雖然制定了一系列保密制度,但在實際執(zhí)行過程中,還存在一些漏洞和不足。例如,對涉密文件的管理不夠規(guī)范,存在文件隨意擺放、借閱登記不嚴格等問題;對計算機和移動存儲設備的使用管理也不夠嚴格,存在違規(guī)連接外網、交叉使用等現象。三是保密宣傳教育工作不到位。在保密宣傳教育方面,工作力度還不夠大,形式較為單一,主要以傳達文件精神、觀看警示教育片為主,缺乏針對性和實效性。導致部分干部職工對保密工作的重要性認識不足,保密意識淡薄,在工作中容易出現泄密問題。